中国音乐学院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的高等学府。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建议和关怀下,文化部在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专业、中国音乐研究所和原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的基础上,又从全国选调了一批民族音乐专家,于当年9月21日正式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校址设在北京西城区前海西街清恭亲王府院内。“文化大革命”期间,学院被并入“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恢复建制。1987年后学院逐步迁至健翔桥畔新校区。
学院设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民族声乐、民族器乐、歌剧、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等专业方向,形成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多种办学层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84人,教职工313人,其中教师17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89人。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创作、教学、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2004年学校迎来了40周年华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来了贺信“人民需要反映生活、鼓舞人心、健康向上的音乐,民族音乐需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走向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音乐学院走过的不平凡的四十年是值得纪念的。”在新世纪,中国音乐学院将继续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开拓进取、再创辉煌。
中国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15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42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5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 |
本科五年 |
22 |
电子音乐制作 |
本科四年 |
视唱练耳 |
本科四年 |
音乐表演 |
声乐歌剧系 |
演唱(民族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演唱(美声唱法) |
本科五年 |
30 |
民族器乐系 |
中国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6 |
钢琴系 |
钢琴 |
本科四年 |
15 |
电子管风琴 |
本科四年 |
2 |
管弦系 |
管弦乐器演奏 |
本科四年 |
58 |
指挥系 |
合唱指挥 |
本科五年 |
5 |
注:
1、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等乐器的考生。
3、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4、管弦系招生名额中含民族器乐系大提琴、低音提琴。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自本年度起,我院本科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再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不预审录音。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 月 10日——2月 15 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中国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ccmusi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修改信息无效。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月26日至3月1日: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艺术管理、
作曲、指挥
3月9日至10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
2、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的介绍信,城市待业人员持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农村户口人员持乡政府介绍信,待安排退转军人持县(区)民政部门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介绍信上必须写明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须持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报名确认并交复印件(户口所在省市无要求的除外);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100元,专业二试、三试另收费各80元;
(5)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6)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7)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8)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合奏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9)考生所交介绍信、作品、论文等材料,不论是否录取,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3月3日——9日
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
3月3日——18日
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作曲、指挥
3月12日——18日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从 2006 年起数学成绩在录取时无论文、理科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七、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音乐学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加上文化课成绩的总分排队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
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每学年人民币12000元,台湾地区学生学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住宿费1号学生公寓每学年750元,2号学生公寓每学年900元,另有留学生公寓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000元。
附录一:《2007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2007年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乐理与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07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
2、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报考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在与其它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以兼报其它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
3、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和要求见网站报名公告。
4、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在简章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考生无论是否修改报名信息,均需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试日程。
5、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及音乐学、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6、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因自带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不能使用伴奏带。
7、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特长,在音乐教育(声乐特长)、音乐教育(钢琴特长)、音乐教育(综合特长)三种考试方式中慎重选择一种方式参加报名考试,报名后不得更改。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8、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9、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二试均可自带伴奏。
10、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按时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11、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160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三试,并填写信封一个(用于4月初接收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钢琴专业方向考生同时领取视奏钢琴新谱。
12、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填报志愿。8月中旬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同时考生可在我院网站(http://www.ccmusic.edu.cn)上查询录取信息。
13、高考文化课报名后,须立即将高考报名号传真至我院招办(须注明本人专业准考证号)。
14、我院2007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请考生于2007年7月15日以后在中国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ccmusic.edu.cn)上查看。
15、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本人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招办。如果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负责寄送考生全部档案,则考生可不带本人档案。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 |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掌握一至两种音乐表演技能(钢琴、手风琴、其他中外乐器或声乐演唱);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文艺常识,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根据考生的音乐特长实际情况,我院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分音乐教育(声乐特长)、音乐教育(钢琴特长)、音乐教育(综合特长)进行考试,考生应在报名时自选其中之一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根据自选的报考特长填写一试、二试曲目各2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并可在二试时加试一种其他特长。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声 乐 |
演唱歌曲2首
★美声类:中外各1首
★民声类:歌剧、民歌、创作歌曲均可 |
钢 琴 |
1、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复调乐曲1首 |
综 合 |
声乐、钢琴(手风琴或其他器乐)曲目各1首 |
二 试 |
声 乐 |
演唱歌曲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可加试一种特长(如钢琴、其他器乐、舞蹈、表演、朗诵等) |
钢 琴 |
1、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2、乐曲1首(中国或外国乐曲均可)
可加试一种特长(如声乐、其他器乐、舞蹈、表演、朗诵等) |
综 合 |
声乐、钢琴(手风琴或其他器乐)曲目各1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可加试一种特长(如其他器乐、舞蹈、表演、朗诵等)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文化综合素质 |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 |
二 试 |
命题写作 |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
三 试 |
综合素质 |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
作 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熟练地掌握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 曲 |
A.声乐作曲 B.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与分析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二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三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1首 |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有关音乐基础知识问答。 |
电子音乐制作
专业要求:
考生应熟练地掌握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及使用相应电脑软硬件制作、编配电子、电声音乐作品的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曲与制作 |
1、声乐作曲
2、编配制作:每年A、B类只考一种
A、将提供之单声部旋律编配成为完整乐曲。
B、模仿原声CD成品乐曲编配制作。
注:① A类试题要求不得少于五种音色;不得少于五个音轨。B类试题要求准确还原原声乐曲。
② 文件储存格式:标准midi文件 (.mid)
音序软件:cakewalk 9.0
录入设备:合成器 yamaha S 03
音源标准:XG标准 监听环境:耳机 |
和声写作与分析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考试要求同作曲专业方向) |
二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三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1首 |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音乐基础知识问答。 |
视唱练耳
专业要求:
考生乐理应达到中等程度并掌握和声学的基础知识,钢琴达到车尔尼740的演奏水平;视唱练耳达到中国音乐学院分级制教学四级修毕程度;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 曲 |
A、声乐作曲 B、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与分析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考试要求同作曲专业方向) |
二 试 |
乐理与视唱练耳 |
乐理与视唱练耳笔试、视唱练耳面试
(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三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1首 |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有关音乐基础知识问答。 |
演 唱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民族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民族声乐歌曲曲目4首,一试与二试各演唱其中2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演唱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分钟) |
二 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
★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美声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均可。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
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 |
二 试 |
演唱歌曲 |
歌曲2首:中国歌曲(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
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
★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表演 |
朗诵诗歌、散文或寓言一段,即兴表演(自己准备或由评委命题),舞蹈模仿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乐器演奏 |
1、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3首,一试时从中自选演奏2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
2、打击乐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各演奏1首
考试应不少于其中三项并中西打击乐兼顾,曲目自选 |
二 试 |
乐器演奏 |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2分钟) |
2、打击乐器:大鼓与排鼓独奏曲1首或大鼓、排鼓各演奏1首;键盘打击乐独奏曲1首;小军鼓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组合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钢 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钢琴专业毕业水平,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钢琴演奏 |
1、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演奏赋格) |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2首(2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1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选) |
二 试 |
钢琴演奏 |
1、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
2、演奏外国乐曲1首 |
3、视奏新谱:进入专业二试的考生交专业二试费时领取视奏乐谱1份,自行练习准备,在专业二试时演奏,不需背谱(专业二试曲目与视谱曲目演奏顺序可自定)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电子管风琴演奏应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专业毕业水平,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理解和表现; 在作品改编和即兴演奏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具备专业学习电子管风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1、巴赫三声部以上复调乐曲1首(包括三声部) |
2、中型乐曲1首(体裁风格不限) |
二 试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1、演奏技巧性乐曲或练习曲1首 |
2、中型乐曲1首(二试曲目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 |
3、即兴演奏能力素质测试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小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3、乐曲:技巧性中小型乐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中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大提琴 |
1、音阶:四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2、练习曲一首 |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低音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一条 |
2、练习曲一首 |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竖琴 |
1、音阶及琶音一条 |
2、自选练习曲两首 |
长笛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双簧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单簧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巴松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萨克斯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圆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小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长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大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音阶、琶音、连音和吐音)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打击乐 |
1、 木琴:①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各一条②自选练习曲两首
2、小鼓:自选练习曲两首
3、马林巴:自选练习曲两首
4、定音鼓:自选练习曲一首 |
二 试 |
小提琴 |
1、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中提琴 |
1、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大提琴 |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低音提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竖琴 |
奏鸣曲一首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
长笛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双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单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巴松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萨克斯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圆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小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长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大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打击乐 |
1、小鼓:自选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2、马林巴:自选乐曲一首
3、定音鼓:自选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4、架子鼓练习曲或常用打击乐器(颤音琴、钢片琴、镲、铃鼓、三角铁等)乐队片段一首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合唱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听音、节奏感、音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良好;会演奏钢琴并达到车尔尼练习曲740的水平;有在合唱团或乐队演唱、演奏的经验。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和声写作与分析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专业方向) |
二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三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 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
2、双声部节奏视奏
2、 演唱艺术歌曲或演奏器乐作品1首,相当于业余考级
8级以上
4、指挥1首合唱作品 |
附录三:
2007年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乐理与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大纲
一、入学考试的等级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乐理与视唱练耳的入学考试等级标准,是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设定的:凡报考演唱的考生,乐理应具有初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预备级修毕程度;报考中国乐器演奏的考生,乐理应具有初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一级修毕程度;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音乐制作的考生,乐理应具有中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一级修毕程度;报考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的考生,乐理应具有初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二级修毕程度;报考作曲、指挥的考生,乐理应具有中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三级修毕程度;报考视唱练耳的考生,乐理应具有中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四级修毕程度。
乐理与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达标分数将根据每年考试情况做适度调整。
二、入学考试的具体内容及其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乐理与视唱练耳的入学考试,是一种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入学考试由乐理笔试、练耳笔试和视唱面试三部分组成。各类考生乐理与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具体内容及其要求如下∶
演 唱
【乐理笔试】
1.自然音程及大、小、增、减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原转位的识别与构成。
2.西洋大小调式以及五声调式音阶的识别与构成。
3.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变换拍子的识别,以及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正确的记谱法、简单的移调方法以及常用音乐记号、术语的掌握。
【练耳笔试】
1.听辨自然音程(旋律与和声大小七度音程及三全音除外,标出音程名称,不写音高)。
2.听辨大小三和弦原位和第一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不写音高)。
3.听辨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宫、羽)调式音阶(标出调式名称,不写音高)。
4.2/4、3/4拍子中,含均分节奏、常用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含休止符)及其组合的节奏曲例听写(4-6小节)。
5.无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调、自然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羽)调式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无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羽)调式,以及含常用附点、切分节奏及其组合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力)。
中国乐器演奏
【乐理笔试】
1.自然音程及大、小、增、减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原转位的识别与构成。
2.西洋大小调式以及五声调式音阶的识别与构成。
3.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变换拍子的识别,以及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正确的记谱法、简单的移调方法以及常用音乐记号、术语的掌握。
【练耳笔试】
1.听辨自然音程(标出音程名称,不写音高)。
2.听辨大小三和弦原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不写音高)。
3.听辨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音阶(标出调式名称,不写音高)。
4.2/4、3/4、4/4拍子中,含均分节奏、常用附点、切分节奏(含休止符)及其组合的节奏曲例听写(4-6小节)。
5.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调式,以及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组合(含休止符)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音乐制作
【乐理笔试】
1.音、音高与十二平均律等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音符以及时值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应用。
3.节奏与节拍的基本概念,各种节拍的识别以及音值组合法则的应用。
4.音程,和弦的理解、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
5.西洋大小调式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6.五声、七声调式音阶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7.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8.移调方法的掌握。
9.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练耳笔试】
1.听辨自然音程(标出音程名称,不写音高)。
2.听辨大小三和弦原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不写音高)。
3.听辨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音阶(标出调式名称,不写音高)。
4.2/4、3/4、4/4拍子中,含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组合(含休止符)的节奏曲例听写(4-6小节)。
5.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以及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含休止符)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
【乐理笔试】
1.自然音程及大、小、增、减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原转位的识别与构成。
2.西洋大小调式以及五声调式音阶的识别与构成。
3.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变换拍子的识别,以及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正确的记谱法、简单的移调方法以及常用音乐记号、术语的掌握。
【练耳笔试】
1.听写自然音程(标出音程名称,并写出音程的音高)。
2.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并写出和弦的音高)。
3.听写两个升降号调内各种三和弦连接(七个和弦以内),写出音高,标明和声功能。
4.听写两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调式音阶(写出调式音阶的调号、音高,并标出调式名称)。
5.2/4、3/4、4/4、3/8拍子中,含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三连音等节奏组合(含休止符)的节奏曲例听写(6-8小节)。
6.两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两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以及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三连音等节奏组合(含休止符)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作曲、指挥
【乐理笔试】
1.音、音高与十二平均律等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音符以及时值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应用。
3.节奏与节拍的基本概念,各种节拍的识别以及音值组合法则的应用。
4.音程,和弦的理解、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
5.西洋大小调式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6.五声、七声调式音阶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7.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8.移调方法的掌握。
9.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练耳笔试】
1.听写自然音程(写出音程的音高,并标出音程名称)。
2.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和弦以及小七和弦原转位(写出单个和弦的音高,并标出和弦名称)。
3.听写三个升、降号调以内,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性七声(清乐、雅乐、燕乐)调式音阶(写出调式音阶的调号、音高,并标出调式名称)。
4.听写三个升、降号调以内,含正副三和弦、属七和弦、大调II级下属七和弦原转位(7--9个和弦以内)的和弦连接(写出音高与和弦标记)。
5.2/4、3/4、4/4、3/8、6/8拍子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等节奏(含休止符)以及少量连线组合的节奏曲例听写(6-8小节)。
6.三个升、降号调内的各调式中,含简单变化辅助音、变化经过音以及平行大小调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6小节)。
7.三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的二声部曲调听写(6-8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三个升、降号调以内各调式中,含简单的变化辅助音、变化经过音以及平行大小调,并含附点、切分、三连音等节奏(含休止符)以及少量连线节奏组合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视唱练耳专业方向
【乐理笔试】
1.音、音高与十二平均律等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音符以及时值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应用。
3.节奏与节拍的基本概念,各种节拍的识别以及音值组合法则的应用。
4.音程,和弦的理解、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
5.西洋大小调式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6.中国五声、七声调式音阶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7.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8.移调方法的掌握。
9.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练耳笔试】
1.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含增二、减七、增五、减四度音程及其解决)。
2.单声部节奏(含各种连线节奏、连音节奏,简单的变换拍子)。
3.单个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转位)。
4.和弦连接,写出音高,标明其和声功能(含属七、下属七、导七和弦的原转位,七至九个和弦)。
5.听辨曲例,标明其功能与调性(含四声部正副三和弦的原转位,属七、下属七、导七和弦的原转位)。
6.单声部旋律(含各种变化音及近关系转调,十六小节左右)。
7.二声部旋律(含各种变化音的运用,十二小节左右的和声性二声部)。
【视唱面试】
1.节奏模仿(含各种连线节奏、连音节奏及其组合)。
2.旋律模唱(含各种变化音及近关系转调)。
3.构唱与听辨和弦(含属七、下属七、导七和弦的原转位)。
4.新谱视唱两首(含各种跳进变化音的运用,近关系转调)。
乐理考试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程》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音乐大系·音乐卷
《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编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考试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视唱练耳教研室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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